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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宣布对汽油车全国实行国IV标准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2012-01-12 09:16:43     编辑:贝尔  
导读: 为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家环保部昨日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对汽油车立即严格实施国IV标准,但由于符合标准的柴油供应不足,全国范围内柴油车实施国IV标准的最后时间点是2013年7月。

  为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家环保部昨日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对汽油车立即严格实施国IV标准,但由于符合标准的柴油供应不足,全国范围内柴油车实施国IV标准的最后时间点是2013年7月。

  而广州早在2010年就实行了汽油车的国IV标准,但同样是因为国IV柴油一直供应不上,柴油车的国IV标准一直没有推行。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广州有望在今年一季度供应国IV柴油,价格将略有上涨。

  北京上海柴油公交车也将实行国家IV标准

  根据国家环保部昨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将分步实施机动车国IV标准。鉴于目前满足国IV标准需求的车用柴油供应仍不到位,严重制约国IV标准实施进度。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根据车用燃料供应实际,决定分车型、分区域实施国IV标准。

  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汽油车)严格实施国IV标准。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IV标准的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柴油车)必须符合国IV标准的要求。

  对在北京市、上海市销售和注册的、用于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车),实施国IV标准,停止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国IV标准要求的相关车辆。

  国家环保部还表示,将加大汽车企业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汽车产品环保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督促石油企业加快供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柴油车是PM2.5排放“大户”

  广州今年内有望淘汰5万辆

  本报讯 (记者杜娟)此前有专家表示,目前汽车PM2.5排放占排放总量的30%以内,汽车行业PM2.5排放又主要来自柴油机车,因此环保部门对PM2.5的重视,将加速重型柴油车国IV排放标准的出台。

  而在广州,从2010年8月1日起已经对汽油车实行了国IV标准,公交车大多采用了LPG(液化石油气),只余下很少部分的柴油公交车。据悉,一辆国III标准的车排放量只有黄标车的1/14;一辆国IV的车排放量则是国III的一半。与国III油相比, 国IV 油的污染物排放要减少15%; 而国V 标准的油污染物排放又比国IV 要少50%。

  国IV比国II每升增0.5元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广州将重点放在提供更加优质的油品上,“计划今年第一季度实施开始使用IV柴油,并将9.3万辆国I、国II 的柴油车都换成黄标,今年希望能淘汰5万辆。”

  而北京方面已经宣布,将从今年起使用标准更加高的国V 汽柴油,以达到控制PM2.5 和环境污染问题。

  对此,广州市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暂无供应国V 汽柴油的时间表。

  如果供应国IV标准的柴油,在减少排放的同时也意味着价格会有所上涨。杭州于前年开始在公交车中推广国IV柴油,油品中的含硫量只有50PPM,而国II柴油的含硫量为2000PPM。在价格方面,国IV柴油每吨油价比国II柴油贵500元,每升价格增加0.5元左右。

关键字:汽油车 国IV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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