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今年1月17日电三轮归属机动车后,该案被告被武侯法院判一缓二
●雷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的电三轮,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由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机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站在被告席上的雷萍(化名),不知道今年1月17日电动三轮车被纳入机动车范畴;更不会知道,自己会以成都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案第一人的身份,被如此关注。
昨日上午,成都首例电三轮交通肇事案在武侯法院开庭,雷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缓刑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无证驾驶无牌电三轮撞倒行人当场身亡
今年2月26日下午,雷萍无证驾驶未依法登记的电动三轮车,由机场路方向沿文昌路向武侯大道方向行驶。14点35分左右,她在文昌路761号门前与步行的王军(化名)迎面相撞,王军倒地时,头部撞到石头,当场死亡。
经成都交管局认定,雷萍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的电动三轮车,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姐姐家主要靠侄子一个人当保安养活全家。他1000多元的收入,还是很艰难。”雷萍的弟媳刘洪说。
昨日,雷萍的表姐、弟媳、儿子、老公赶到法院旁听,他们都想见一下久违的亲人。
“我们一家7人住在一起,这辆车是买来接送父母的,没想到出事了。”雷萍的老公说。
为拿出和死者家属协商的32万赔偿款,一家人到处借钱,还考虑过卖房子。“我们的房子是集资房,不好卖,手续也很麻烦。我们把所有亲戚都借遍了,才凑够32万元。”雷萍的儿子彭刚说。
砸锅卖铁也要赔钱死者家属出具谅解书
出事后,家人已3个月没见到雷萍了。彭刚十分想念母亲,开庭前,在聊到母亲时,这名29岁的小伙子泣不成声。
雷萍被带出来后,彭刚更难掩内心的激动,哭着说:“我觉得妈妈瘦了。”随后,他探着头,希望能多看母亲两眼。
谈起借钱的往事,彭刚在心酸之余还有一份坚毅:“我们当时根本没这么多钱,但我砸锅卖铁也要赔。”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死者家属出具了谅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