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汽修工人须持证上岗,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3次,或者因维修质量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安全事故的,将被吊销其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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