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商务委发出《关于领取2011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公告》,公布了2011年度三类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及领取程序,2011年内报废并更新的农村客运车、城市公交车、重型载货汽车的车主,将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18000元。
客运车领补贴须年内换新
根据补贴政策中有关车辆范围的规定,可申请补贴的车型包括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的城市公交车;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
其中,农村客运车辆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城市公交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为18000元人民币。
以上三种车辆必须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必须于今年之内更新,重型载货汽车报废后则无需当年更新。
两种补贴只能二选一
8月1日正式执行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中规定,市民淘汰使用6年以上且未达国四标准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可获得2500元到14500元政府补助,“置换”新车还可享受2000元到10000元企业奖励,用于冲抵车款。
由于农村客运车、城市公交车、重型载货车这三类车辆与以上方案中的淘汰车辆范围有重合之处,因此,根据规定,在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同时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和《关于领取2011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公告》的淘汰车辆的车主或单位,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政府补贴资金。如果重复申领,申请资料将无法通过北京市环境交易所的审核系统。
新闻链接:补贴到手至少35天
根据政策所公布的申请程序,车主或单位应在补贴申领时间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内,向车辆报废所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交以下材料:《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重型载货汽车报废补贴的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存折(储蓄卡)或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车主或单位提交完上述材料之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负责将材料的相关信息核对并录入至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之中,并将符合条件的车主材料于补贴期限内每月15日、30日提交给市商务委。市商务委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材料,通过审核的材料将送至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车主是否享受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贴,并将未享受补贴的车辆信息报送北京市财政局审核。北京市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上述材料后,会将补贴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如果不计算休息日和市商务委规定的每月两次的材料提交时间,车主或单位从提交材料到领取补贴至少需要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