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余起郑州日均电动车交通事故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望出台,然而市民反应出奇平静对电动自行车立法管理,郑州7年前就已尝试,至今法规未实施核心提示由省公安厅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起草的《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稿,目前正在审批中。昨日,记者走访了一些市民,在听到此消息后,不少市民仍然存在质疑,存有疑惑的市民表示,郑州市对电动自行车立法两年多了,至今仍未见实施,没准儿这回也是雷声大、雨点小。
【市民反应】
为何淡定?“习惯”了!7年前就已尝试,但法规至今未实施市民们的淡定反应并非空穴来风。早在2004年,郑州警方就曾尝试解决电动自行车上户口难题。当年12月27日,在郑州人民路派出所内,12个市民为他们心爱的电动自行车上了户口。谈起为电动自行车上户口的初衷,时任人民路派出所所长的徐辉介绍说,派出所平均每星期会接到四五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有时候一天十多起,由于电动车没有户口,破案难度很大,即便是追查到赃车,也因没有户口很难联系上失主。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发生,金水公安分局经请示,决定尝试着为辖区的电动车上户口,但最终不了了之。
2008年10月31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11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该条例。该条例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条例明确规定:“郑州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上路行驶。具体由交警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时至今日,电动车上牌依然“停留在口头上”。
据郑州警方统计,郑州市有2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每天平均发生交通事故130余起。触目惊心的数据面前,对电动车整治无可厚非。如果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超过80%。一旦搞“一刀切”,郑州市超过80%的电动车都将成为“超标电动车”。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的“一纸禁令”将直接改变郑州市200多万人的出行方式,而河南省将有1140万人改变出行方式。涉及如此庞大的用户群,整改显然不能草率行事。况且,相比摩托车、汽车而言,电动车环保、经济,这正是绝大多数老百姓选购电动车的原因。
“‘超标’电动车太多,一旦都上了牌,等同于承认了其‘合法身份’,不利于将来的管理。”郑州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费用问题也是电动车上牌过程中绕不开的一个话题。“上牌的成本谁来出?”
【市民期盼】
一盼:严格生产环节,不要事后补救今年5月,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消息一出,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关注持续升温。很多市民对该标准的执行情况并不看好,大家普遍认为,既然最终在生产环节没有限制标准,车辆在出厂时都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证,为何到了消费者手中,有合格证的“合法”电动车就成了“超标”车,要限期淘汰了呢?
值得一提的是,电动车的整体“超标”还存在着多方面的“先天”原因。首先,现在电动车的车速大多在每小时35公里左右,这其实是消费者的需求决定,如若生产商按照10多年前规定的“20公里时速”投入生产,则不符合现在城市人出行的要求;其次,多年来,相关主管部门对电动车超标的现实一直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虽然“标准”由来已久,但并没有要求企业在生产阶段严格贯彻实施,从而造成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走上了“超标”的道路。而今采用“事后补救式”的办法在消费者范围进行整改,无疑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
二盼:相关部门多听民意,不要一刀切“不能因为电动车可能会出事故,就把责任都推给电动车。”不少市民认为,超标电动车需要治理,是个系统工程,不能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阶段——以电动车为例,它的行业标准涉及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只有通过相关部门严格把关,从生产源头上进行杜绝,并在各个环节展开整治,才能真正达到治理的效果。否则,有关部门的“一纸禁令”难免招致民众的“一致不解”。
昨日,市民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力挺电动车不能退场。王先生说,由于没有更合适的代步工具,电动车成了他每天上下班唯一的“伴侣”,“目前骑电动车的大多是工薪阶层,如果‘超标’车不让骑了,今后谁管大家上下班?”
“说电动车速度快不安全,那机动车的速度更快,怎么没有人说它不安全?!”网友“在水一方”说,在电动车的参数标准上,相关部门不能想当然地“闭门造车”,而应该更多地听听民意,体会老百姓的实际出行需求。更多的网友认为:对电动车的管理,应该是疏导,不应该一刀切,可以通过提高标准,增加安全性能等措施积极进行引导,切实满足老百姓的需求。
提起对电动车立法,人们的反应出奇淡定,“吆喝了很多年,至今也没见实施,别看有国家四部委的发文,没准儿又是雷声大、雨点小。”一网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