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全市交警部门所有公务用车从4月1日起按照车牌尾号对应日期数字每周工作日停驶一天,申报的车辆每年每辆车至少义务累计停驶30天,停驶时间为工作日7时30分至19时30分。周末除执行紧急公务外,原则上全部停驶。
此外每位有车的民警必须申报至少1辆私家车停驶,并在4月15日前发动亲朋好友申报至少3辆私家车停驶。为了限制公务用车,市交警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如推广使用视频会议,鼓励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在民警和员工出行较为集中的线路和区域开行班车。同时鼓励民警自由拼车,在内网或外网交警局网站建立拼车专栏。
另据交警局最新统计,截至昨日18时,全市申报车辆停驶总数达到1969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