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目前我省已实现与其他9个省的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记录,并已实现省内交通违法摄录异地缴纳罚款。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要求,包括我省在内的20个省区市的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将实行联网,并将在近期实现。
实现10省(区)交通违法联网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我省已经与江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黑龙江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了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记录。
据介绍,各地交管部门接收到本地机动车在外省的交通违法信息后,将同时更新机动车状态。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处理,已经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将通过综合应用平台转递至交通违法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对当事人出示证明交通违法在外省已接受处理的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机动车登记地应当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同步功能更新数据。“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实现交通违法摄录跨省处理的省份正在逐步增加,将在近期增加的20个省区市。”交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一举措的实施将对处理外地车辆违法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让车主在外地开车的时候不再抱有侥幸心理。
我省已实现省内跨地交罚款
据介绍,我省交警部门已经实现了对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电子警察摄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联网缴纳罚款业务。
工商银行已经在我省开通了354个网点,邮政储蓄银行开通了1078个网点,这些银行机构的网点已经覆盖乡镇以上行政区域,只要是在我省区域内被电子警察摄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都可以在联网的银行网点进行缴纳罚款的业务。
在实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联网之后,电子警察摄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全部可以在省内的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