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新车被掉了包,这样的倒霉事就落在了山东省青州市民赵女士的身上。今年4月,赵女士从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红色东风景逸车,可开了刚一周,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前保险杠撞破了。赵女士到4S店前去维修。但维修师傅发现车左反光镜下有油漆脱落的现象,螺丝也有几个和原装的不匹配,这辆车分明是曾经维修过的“二手车”。
得知此情况后,赵女士立即找到汽车销售公司讨个说法。赵女士认为,刚买的“新”车就出问题,这是汽车销售公司的责任,应该赔偿她的损失。而该公司人员解释称,赵女士是今年3月份订的车,新车来了以后她很长时间都没去提车。恰在此时又有一位客户急着买这款车,他们就把原属赵女士的车先卖了出去,又从青岛为赵女士调了一辆新车。这辆车从青岛调来后就再没有动过,他们对这辆车的情况也不清楚,所以拒绝了赵女士赔偿要求。
无奈之下,赵女士投诉到青州市消费者协会。青州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赵女士购买的新车的确存在缺陷;该汽车销售公司作为经营者,销售存在缺陷的商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该汽车销售公司一次性补偿了赵女士50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