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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醉酒驾车一律拘留15天

文章来源:     2009-08-19 11:12:20     编辑:酷车369  
导读: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杭州“8·4”交通事故现场,肇事车挡风玻璃碎裂

为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公安厅决定从7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对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

铁令之一:醉酒驾驶,一律拘留15天。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铁令之二:超速50%以上,一律吊证。依法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180公里以上、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营运客车超速(普通道路超过该路段实际最高限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铁令之三:多次拒不受罚,一律扣车;铁令之四:客运违法突出,一律曝光;铁令之五:违法严重,一律上黑名单。

另据7日上午浙江省严管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今年以来,该省因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共死亡120人,受伤370人,其中全省3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中,有7起是酒后驾驶引发的。

(荆楚网-楚天金报)

关键字: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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