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8月25日起,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宝马3系汽车,共计15,474辆:
(一)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1999年6月至2006年8月生产的宝马3系汽车,共计1,877辆;
(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2003年4月至2005年6月生产的宝马3系汽车,共计13,597辆。
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在潮湿地区使用一段时间后,前排乘客侧正面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可能会发生故障,气囊无法正常打开,气体发生器金属外壳被撕裂,有伤及前排乘客或其它车内人员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前排乘客侧正面安全气囊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维修事宜。用户可以拨打宝马客户服务热线400-800-6666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