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成都交管局实施轻微事故可自行撤离,车损2000元以下可私了的便民措施。现在,成都交管局、四川监管会联合出台《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让交警与保险理赔人员在“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进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司机将享受最快1小时处理完轻微事故的快捷服务。
10月12日,该办法将实施: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要来自交警部门和成都市开办有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分别负责轻微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协调和赔付工作。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事故双方当事人、保险公司与交警三方同时处理,可及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实现勘验、认定、理赔、维修一条龙服务。
交警表示,以前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都要跑两趟”,花去一天的时间,而现在在服务中心,处理时间缩短了90%以上。
办理时间:
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凡到“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的,当事人各方应立即或约定具体时间(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按保险公司或交通警察的指引,共同前往约定的“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特别提醒:
一、以下情形可自行撤离但须报警
(如车辆可自行移动,当事人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后,为防止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产生歧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摄像、照相、标划事故位置等方法固定事故情形和证据,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1.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事故车辆;
3.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四川省以外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
5.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6.在夜间9时至次日凌晨7时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以下情形不能自行撤离须报警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
1.造成人员伤亡的;
2.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5.一方肇事逃逸的。
三、东南西北各有“服务中心”
城东服务中心:成华区成华大道一段禾田路4号 (成都鑫万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
城南服务中心:火车南站西路2080号(成都和平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
城西服务中心:成都市清江中路62号(四川省通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
城北服务中心:成都市八里庄路57号(成都市詹电器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内)
两个解答:
什么交通事故才算轻微?
《办法》中提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及高新区)的城市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前后保险杠、叶子板、引擎盖、前面罩、车门、灯具等车身覆盖件轻微损失(包括车上财物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车辆能够继续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000元的交通事故。
如何撤离?
交警提醒,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然后依法自行撤离现场。
当事人经自行协商达成赔偿结果的,及时填写《成都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协议书》,并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各执一份。
如没有《快处协议书》,又已自行协商达成赔偿结果的,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这次事故的15项内容。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负责赔偿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应协助负责赔偿的另一方当事人填写《快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
(协议书15项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凭证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发生基本情形、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写清楚后由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