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月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该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节能、新能源车可减免车船税
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征收。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税额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660元至1200元;2.8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3600元至5400元。
法律规定游艇车船税将以艇身长度作为计税依据,年基准税额为每米600元至2000元。据了解,游艇的长度约在8米至30米,据此,游艇的税额约为每艘4800元至60000元。
法律规定,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根据法律,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八成车主税额不涨
在吸纳民意的基础上“大修”后,新车船税法虽然最低和最高税额相差90倍,但占乘用车87%的车型税额没有增加。
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时,将车船税统一计征规定修改为按排气量大小分7档计征,税额幅度为60元至5400元。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车船税的税额幅度上调过大,尤其是排量在1.6升至2.0升之间的主打车型,给大部分车主增加了负担,建议经更细致的测算后适当降低。此外,车船税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不少公众也要求降低税额幅度。
此次出台的车船税法吸纳了常委会委员及公众的建议,将核定载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即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档,其中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幅度为60元至660元,税额上限较草案降低了300元。
据测算,根据法律的规定,占目前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的2.0升及以下乘用车车主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将与原来收入基本持平。
另外,根据车船税法的规定,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最大差距达到90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说:“差距拉得如此之大,反映出政府希望通过车船税引导人们购买小排量、低能耗车辆的努力。”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车船税法的出台,对中国车市的影响或许并不大。北京一家豪华品牌汽车4S店销售员李静分析说,税额上涨最多的是大排量豪华车市场,但对于动辄百万元的购车款来说,车船税上涨所占的比例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并不会改变购车者的选择。
新税法争议犹在
从市场反应看,车船税对于调整汽车市场结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更关键的是,虽然大多数车主的税负并无增长,但车船税的性质和计税依据仍没有厘清,这一点是新税法争议犹在的主要原因。
不少车主认为,既然车船税是财产税,就应该按照车船的价值征税,以排气量计征与财产税不符。也有人质疑,既收车船税,又收燃油税,是否属于重复征税,或者将二者合并征收是否更为合理。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熊传林认为,首先,以排气量征收显然不公平,车船税是财产税,按照财产税的概念,税收的多少应当根据财产的多少来进行核算,应基于汽车的价值来征收。
同时考虑到车辆作为财产具有逐渐贬值的特性,在以新车购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同时,还应当明确逐年按一定幅度递减计税价格。
而按排量分档次征收显然已不能达到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熊传林认为,乘用车的排量大小不是判断环保与否的唯一标准,很多先进技术的应用,已经能够使大排量汽车降低有害物质排放量,而低档次的小排量汽车反而会增加有害物质的排放。
更有业内专家认为,由于税法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车船税对于调节汽车的使用行为已无明显作用。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国外主要采用燃油税手段,这在欧洲和日本作用非常明显,小型车和微型车越来越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比重较高,“美英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私车使用环节的税收,但都不是固定税额,而主要通过燃油税来实现‘多开多交、少开少交’的调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