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千呼万唤和焦急等待,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将在今年年内出台。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在调研、专家论证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把汽车三包的法律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公布,并征求大家的意见。我们想加快这方面的立法进度,力争今年年内能够尽快出台。”
中国消费者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同比增长51.1%,创历史新高。汽车成为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在汽车投诉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比55.5%。其中车身附件及电器问题反馈比例最高,为24.78%;其次是发动机问题,占20.34%。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汽车界的代表委员依旧对汽车“三包”问题三缄其口,并未形成讨论范围。据记者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已率先向国内汽车企业下发了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但尚未向全社会公布。预计在企业意见收集完毕后,会进入下一阶段的公众意见收集阶段。我国汽车“三包”规定曾讨论了8年之久,直到今年才有定论,一个重要原因是,“来自汽车厂商的阻力非常大”。
长期以来,我国处理汽车类消费纠纷一直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经营者的义务绝不仅仅只是修理,还应当更换、退货,直至赔偿损失。但由于没有相关细则,像“易损件不保修”等具体操作问题一直未明确,同时还容易形成4S店维修的价格垄断,增加消费者的维修支出。
如今,尚未向公众公示的汽车“三包”规定是否能如期出台,并不被车企等相关利益方等干扰,是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尽管在记者的采访中,众车企对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都持欢迎态度,但由车企率先“过目”的意见收集程序,却有过分偏袒利益相关方之嫌。
去年发生多起“召回门”事件的丰田,曾因对待美国和中国消费者“同损不同赔”的做法,而受到舆论抨击。但在汽车“三包”规定和召回管理条例长期缺位的现实下,消协和地方监管部门却只能对车企采取善意建议,对消费者采取道义上的支持。由于没有足具威慑力的法律法规,众车企表面上会打着尊重当地法律法规的幌子,私底下却庆幸于只有在中国才能规避赔偿责任,如此“国情”只会让车企继续暴利和钻空子,对消费者是百害而无一利。
近些年来,一些跨国汽车公司根据所谓“国情”不同,对不同国家的消费者采取反差极大的区别对待方式。由于缺少惩戒机制,车企推脱责任的方式五花八门,直到受到舆论谴责,才会有所收敛。但是,维护中国汽车消费者的尊严,不能只靠舆论,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确实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针对即将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有业内人士认为,有几个问题一定要明确:首先,谁来充当检验机构,谁来承担巨额的鉴定费用?其次,是否所有产品都在“三包”范围之内,让车企找不到空子可钻?第三,如何有效执行,如何让法规不至于成为车企的保护伞?
一旦解决了这些问题,汽车“三包”就能真正撑起消费者的尊严,中外“同损不同赔”也将成为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