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京城首起摩托车醉驾案被公诉——男子祝某因醉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他人发生剐蹭,被处理事故的交警查获。目前祝某已被朝阳检察院涉嫌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今年5月9日8时许,30岁的祝某和朋友一块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带着朋友途经朝阳区燕丰商场南侧,正赶上一辆小轿车正常倒车,将祝某连人带车剐倒。前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发现祝某喝了酒。进行酒精检测后交警发现,祝某已处于醉酒状态,于是将祝某查获。后经司法鉴定证实,祝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了每百毫升185毫克。
检察院认为,祝某法律意识淡薄,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告诉记者,自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醉驾现象确实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目前还有相当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存在认识上的重大误区,以为只有“醉驾”汽车才会涉嫌犯罪。检察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