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向本报确认,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永江秀久当天签下“关于RAV4召回汽车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承诺书,作出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补偿以及解约全额退还订金等7项承诺,超出了浙江方面早先提出的5项要求。上述全部处理方案将在3日内通知到各4S店。
这意味着,丰田RAV4的7500多名浙江籍消费者争取到了美国车主的“同等待遇”。丰田主动让步。
29日下午15时许,永江秀久主动向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提交了一份承诺书。其中5项是回应浙江方面的要求:
一汽丰田公司承诺,加快召回进度,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质量;
对尚未召回的RAV4汽车,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上门召回服务;
在召回维修阶段影响车主使用的,由经销店提供代步车供消费者使用;
未交付的RAV4汽车,一汽丰田将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客户提出解约,公司将全额退还客户订金;
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对已向浙江省各级消保委投诉的消费者,一汽丰田接受浙江省消保委的调处。
同时,丰田方面还在该承诺书中称:对上述处理事项应由丰田4S店履行部分,一汽丰田自即日起3日内通知4S店执行;对于消费者的其他诉求主张,尊重消费者依法投诉和诉讼的权利。
这是个较大的变化。3月22日双方的首轮谈判,一汽丰田总经理松木秀明曾以中国质监总局等部委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没有规定民事赔偿为由,拒绝提供交通补贴、误工补贴以及一定的经济赔偿。
“我们有法可依。”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徐建明说,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其三包期限为“一年或1.5万公里”。
由此看来,浙江地方法规正是促使丰田改变态度的根本原因。
“浙江有35家一汽丰田4S店,单杭州就有6家。双方协商前,杭州基本上八成的RAV4车辆已完成召回。”一汽丰田杭州协力会会长钱前告诉记者,一汽丰田厂家原来要求,在2个月内要尽可能完成召回的主体工作,按照目前的进展,除了个别情况特殊的客户,到4月中旬应该可以基本完成这项工作。
钱前说,由于这次RAV4的召回主要是换个零部件,一般20分钟就可以完成,立等可取,所以到目前为止,没有为车主提供代步车,也没有车主提出类似要求。召回消息发布初期,有个别预订客户要求退车,经销商也全部满足了退车要求并退还了订金。
据了解,2009年一汽丰田全车系在浙江销售4.2万辆,较2008年总量3.8万辆同比增长11%。2010年,一汽丰田在浙江的销量目标为4.7万辆。
但受“召回门”事件影响,丰田近期销量出现波动。一位丰田经销商透露,3月份销量同比下降40%左右,大部分店库存是正常销量的1.5倍。究其原因,三四月份本来是传统的销售淡季,各款车型纷纷价格跳水的冲击。“最主要的还是这次‘召回门’处理不当,社会影响比较大。”
浙江平湖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商李祥称,3月份其丰田二手车甚至出现“零”售出率,RAV4和凯美瑞无人问津,花冠、皇冠、卡罗拉等汽车的价格也下降了15%左右。
另据悉,丰田29日没有将补偿范围限制在浙江范围内。参加上述谈判的相关工作人员公开表示,“虽然是跟浙江省工商局谈,但最终丰田可能还是会将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市场来改进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