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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交通协管员再获违法停车“贴条”权【2】

文章来源:     2011-03-31 09:04:20     编辑:安宁  
导读: 4月1日起,本市交通协管员发现机动车未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将有权在违章车辆上粘贴《告知单》,之后由交通警察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 背景

协管员重获“贴条”权

        十几年来,北京的交通协管员职责范围历经了如弹簧般的伸缩,从最初的被授执法权、到限权、再到今天的重新规范放权。昨天,停车新政发布后,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段里仁接受记者采访,讲述了交通协管员这十几年来的职权演变。

1998年 交通协管员出现

职责:手持小旗,仅管理行人、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北京市交通协管员出现于1998年。

        昨天,段里仁回忆说,那时,北京的交通正处于转型阶段,自行车出行比例正在缩减,汽车飞速发展,交通拥堵这个概念越来越被人们频繁提起。当时,全市的交警却只有千余人,管理力量不足与车辆猛增的矛盾凸显。为弥补交警警力的不足,交管部门聘用了一批编外人员协助工作,被冠之以“交通协管员”。

2000年 协管员被授“贴条”权

职责:可用摄像机拍违法画面并对违法停车贴罚单

        2000年前后,北京申办奥运会,城市管理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协管员的工作随之有了新改变。北京市交管局出台管理办法,赋予交通协管员执法职权,准许协管员用摄像机拍摄动态违法画面,如机动车走公交车道或“轧实线”,还可对违章停放的车辆贴条罚款。不过由于协管员执法身份不被认同,“贴条”常遭到司机抵制。

2005年 叫停拍摄取证权

职责:职权缩小,可对违章车辆“贴条”

        2005年7月,北京市交管局出台《交通协管员七条禁令》,叫停协管员“拍照取证机动车轧线、走公交车道”等权力,而仍保留了对违章车辆“贴条”的权力。段里仁说,不过协管员队伍中出现乱开罚单或者“花钱了事”的行为。虽然交管部门一直在努力杜绝这种问题,但市民的投诉不断。有评论认为,乱罚款现象之危害,比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本身更甚。

2008年 贴罚单权被叫停

职责:职权继续缩小,仅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2008年6月,按公安部要求,北京交管局正式下发通知,停止交通协管员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的工作,交通协管员工作的重点恢复到最初,仍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及向交警上报情况,不能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贴条”、拍照。

2011年 可贴停车记录告知单

职责:可给违法车辆贴“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

        目前,由于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480万辆,道路拥堵严重。昨天,北京市交管局宣布,重新规范交通协管工作,将协助交警管理违法停车纳入协管日常工作中,从4月1日开始,交通协管员可以记录违法行为,给违法车辆贴“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本报记者 郭超
 

关键字:协管人员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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