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刘洋本是一家公司的营销主管,却在上班路上被一辆食品公司的货车撞倒,变成了植物人。为了给女儿求医治疗,刘洋的父母将货车车主、食品公司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127万。昨天,此案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
刘洋的父亲说,去年12月31日清晨6点,女儿走到良乡北关环岛路口附近时,被一辆食品公司送货的封闭货车撞倒。经鉴定,刘洋属于重度颅脑损伤后植物状态,构成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刘父说,现在他只想拿到赔偿款,继续为女儿求医治疗。
北京市麦吉利食品制作有限责任公司称,事发当天,司机陶某是去给家乐福送该公司的面包,但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出车,因此不属于职务行为。此外,交通事故证明中没有确定双方责任,根据他们调查,刘洋没有走人行横道,而是由人行横道南侧缺口强行通过,因此刘洋也存在一定过错。
事发后,食品公司为刘洋垫付了抢救费等共9万余元,还给了刘洋96700元的治疗费,由于刘洋父母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法院又从该公司账户上划走了9万元。该公司称,现在资金链断裂,根本没能力继续周转下去,如果赔偿款项过高,他们只好破产。而货车所在的租赁公司称,根据他们与麦吉利公司的租赁合同,交通事故应由麦吉利公司承担责任,该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保险公司则同意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