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观点:不提倡粗制,应追求品质
知名汽车评论员贾新光(微博)表示,从现实情况来看,要求电动汽车在动力性能方面达到传统燃油汽车的水平,的确很难。然而,低速电动汽车架构简单、技术并不复杂、价格比较低、生产也比较简单,有摩托车的制造水平就可以生产。贾新光认为,从国内现有产品来看,低速电动汽车做工一般都比较粗糙,有的还用铅酸电池,这并不值得提倡。如果要生产低速电动汽车,就必须要生产安全性较高、可靠性出众的产品。
据贾新光介绍,国外一般以时速70公里为分水岭,将电动汽车划分为高速电动汽车和低速电动汽车。为支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欧美一些国家已经专门的立法,而这些立法大部分都集中于低速电动汽车领域。目前,欧盟、日本等对低速电动四轮车进行单独管理,这类车的牌照区别于传统汽车,车主可享受购车补贴、免年检、免过路费等优惠政策。欧洲一些国家已经为低速车型专门划分了行驶道路。
在去年的巴黎车展上,大约有几十款低速电动汽车展品,其外形上都有共同的特点:以钢管作为外骨架,一般两个座位,车身比较简单,也有货车型,但其设计水准、安全系数及制造工艺并非国内企业目前所能企及。反观国内,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方式也简单,类似笔记本电脑,电池+电机+车身三家企业就足矣,其质量和安全性难有保证。同时,低速电动汽车在管理上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汽车协会只负责管理时速在70公里以上的机动车,自行车协会只负责管理时速20公里以下,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尚处于空白。
“热市场”遭遇“冷政策”
虽然争议很大,但由于低速电动汽车价廉物美,不少消费者对其青睐有加。
尽管政策并未支持,但较强的市场需求已经使国内很多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满负荷运转。据了解,目前低速电动汽车的售价约为3万-4万元,最低则不足3万元;低速电动汽车的运行成本为同级别燃油车的1/3甚至更低(包括电池折旧)。在江苏、河南、山东等地,低速纯电动汽车的生产已呈现遍地开花之势,许多原先生产电动自行车与电动场地车的企业纷纷加入生产低速电动汽车的队伍。
但是,由于我国对汽车产品准入采取的是公告管理,没有进入国家公告的汽车产品便不能上市销售,所以目前多数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汽车不能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热市场”遭遇“冷政策”。
与国家层面“冷政策”不同的是,一些地区试图支持低速电动汽车的发展。作为国内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大省,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已于去年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关于申请在山东省开展低速短程电动汽车试点工作的请示》,提出在山东省开展低速电动车试点的申请。不久之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便提出了2011年可在山东省一定范围内试点低速电动车的建议,对此,山东省制定了《低速短程电动汽车试点工作方案》和《低速短程电动汽车废旧电池回收管理办法》,用政府之力助推低速电动汽车产业在该省的大力发展。据预计,2011年,山东省低速电动汽车产量有望超过6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将达到1.5万辆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