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正式公示的汽车“三包”意见稿,再次吊起了业内对这个法规出台的胃口。如果这次还是爽约,那有关部门肯定将成为笑柄。
一个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法规出台,包含太多的诸如多部门管理,各方利益博弈等难题。而这都不是汽车“三包”一拖就是7年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法规都不能理清利益关系,那保护消费者利益还能靠什么?
7年间,市场已经发生了太大的变化。2004年汽车“三包”草案刚提出时,中国汽车年产销量只是500万辆,“轿车进家庭”潮流方兴未艾,而现在每年汽车产销规模已接近2000万辆,汽车保有量达到1亿辆,超越日本居于全球第二位。
在一个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中,如果还不能在法规上写上一句“谁销售谁负责”,那是完全说不过去的。至于一直杞人忧天的“三包”将导致恶性退货问题的出现,只是以典型取代普遍,实际上厂商肯定有聪明的办法来应对这种恶性行为,消费者一般也没有那么喜欢闹事。
我们也可以发现,汽车“三包”条文虽然更加具体和有可操作性,但还不周全,一些条文也已经陈旧了。如和7年前一样,仍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而现在的汽车保修承诺,有的已经达到“5年或15万公里”的超长时间,并成为厂商的营销噱头。
法规的标准因此应该提高。而关键还在于能不能通过法规,让厂家说过的话算数,承诺应该和实际行为相一致,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汽车“三包”意见还不够周全的地方之一。
实际上,在成为汽车大国,进入汽车社会之后,中国的汽车政策、法规应该及时硬起来了。汽车“三包”7年躲猫猫,就是一种政策、法规不硬、懒政的表现。否则,提前7年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对整个产业的促进以及市场的规范,将能发挥多大的作用?
将于10月实施的节能汽车补贴,将标准提高了10%,也是一种政策变硬的表现。据笔者了解,在今年初主管部门和汽车厂家商讨提高节能汽车补贴标准时,也曾引来广泛的争议和抵制。有国际车企代表甚至表示,“那是要死人的。”但政策最终还是硬起来,这是一个好的趋势。
最后应该硬的就是政策、法规的执行了。像在节能汽车补贴的申报中,就出现了不少的漏洞,使纳税人的钱的使用效果打了折扣。汽车召回的实施中,也存在很多混水摸鱼的地方。甚至让国际车企觉得不召回比召回的成本小。而对汽车“三包”这样复杂而涉及面广泛的问题,有关部门更应有充足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