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个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后,业界对此意见稿众说纷纭。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公布将于10月26日召开立法听证会。目前,业界各方对此意见稿态度不一。支持方表示,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已经时机成熟。反对方则认为,汽车三包不应该全面实施。
反对
政策简单 尚存漏洞
不宜全面实施
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明确表示,汽车行业对汽车产品实施三包始终持积极态度,企业也愿意担负起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的责任。但目前条件尚未成熟,汽车三包不应该全面实施。中汽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在汽车工业协会官方博客上表态,目前出台“汽车三包”政策过于简单,规定依旧存在漏洞。“汽车消费日益普及,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纠纷的判定处理程序,实在是不可想象。但现实的情况是,店大欺客与客大欺店的现象并存。”
比如说,汽车的维修配件问题就是重中之重。汽车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都规定必须按要求到4S店去保养、维修、换配件。但4S店的配件贵,工时费也贵,路边小店修车便宜,配件城配件便宜,于是很多人不去4S店。在这种情况下,出了问题如何确定责任一方,征求意见稿中尚缺乏制定标准规定。
“目前,尚且没有一个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机构能够对车辆故障进行鉴定、评估”,董杨表示,草案中涉及“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要求退换车。这就要求政府要投资或支持建立独立公正的汽车质量检测机构。按前几年改革的思路,检测机构大都按营利性企业运行考核,很难保证这些机构不会“吃了原告吃被告”。
支持
时机成熟 明确责任
有利政府监管
虽然董扬说出了自己对“汽车三包”征求稿中的担忧,但业界对“汽车三包”政策也有积极的声音。汽车专家贾新光(微博)分析:“和前一次相比,此时出台汽车三包政策时机更加成熟,不仅是汽车企业实力大幅提高,百姓维权意识显著增强,更重要的是政策风向标的变化。《产品质量法》里对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问题,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但这种规定总体上比较笼统。而且长期以来,汽车产品一直没有被纳入‘三包’规定中进行管理。从这个角度看,此次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明确了销售商、经销商、维修商的具体责任,为汽车‘三包’提供了进一步的、具体的法规依据。今后,一旦有企业出现了违反‘三包’的情况,质检部门可以进行监管。”
作为汽车三包的受益方,用户反响也尤为强烈。网友参与的一项投票调查显示:47.11%网友对“汽车三包”的出台表示支持,19.36%的网友并不期待,11.85%的网友对责任方如何确定表示担忧。网友小新说,意见稿中划分的时间太紧凑了。他在购买车辆时,选择的是贷款买车,从办理贷款到签订销售,再到上牌办保险,就花费了近半个月时间,剩下半个月用来检验车辆情况,希望“30日”的期限可以延长。
同时,也有网友对汽车维修的价格表示了担忧。网友或小表示,汽车三包政策除三包的时限范围标准等应明确并有较大的进步外,4S的收费如何透明合理,如何体现优质服务,这些都应体现在三包政策中。
近年来,中国家用汽车消费量日益递增,但汽车始终不在“三包”政策之内。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汽车消费纠纷在2010上半年为6220件,2011年上半年为8235件,同期增长比例为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