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国税稽查局获悉,该局日前在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某汽车销售公司在销售车辆过程中采取“一车两票”的方式故意压低车价,让车主少缴车购税的情况,为此,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该公司将面临相应的税务处罚,车主的少缴税款也将被追缴。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
据了解,自车辆购置税开征以来,税收收入连年攀升。然而,纳税人为了逃税也屡出新招。买车送保险、送精品、打折等促销手段频出,有的汽车经销商甚至在税收上打主意。
“在最近的检查中,我们发现并查处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该公司未按规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龙岗区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由于车辆购置税由购车者缴纳或实际承担,因而汽车销售商和购车者之间极易达成协议,即汽车销售商通过低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而降低计税依据,而真实的车价与票面车价的差额部分则开具普通发票甚至不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