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中院审理后认为,从立法原意以及法律体系与语义的内在逻辑来看,条文应该理解成:即黄灯亮时,只有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除此之外,车辆不得继续通行。因此,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系下,闯黄灯系违法行为。
武汉交管局明确规定闯黄灯等同闯红灯
近日,浙江嘉兴发生的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终审判决,状告交管部门的闯黄灯司机败诉。该案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武汉车主发帖询问:“闯黄灯到底违不违法?会被电子眼拍吗?”武汉市交管部门明确给出说法:闯黄灯违法!
武汉市交管局事故处有关负责人说,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