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前天开始实施。昨天,工信部网站公布了《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专用校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有效期为3年,需延续生产资质的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申请。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申请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具有《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整车类客车或改装类客车生产资质,且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并有同类客车的生产业绩,还要具有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意见稿规定,专用校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有效期为3年,需延续生产资质的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申请。
意见稿中还规定了专用校车产品的准入条件:专用校车产品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改装类客车企业生产的专用校车产品,应采用已按本规则考核合格的整车企业提供的底盘产品。
在此规则发布前已有专用校车产品登录《公告》的生产企业,应在规则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企业准入申请并通过准入考核后,方可继续生产专用校车产品。
反应
专家 生产企业应控制在10家
资深汽车行业专家贾新光认为,新的准入管理规则能对校车生产企业的数量产生调控作用。
贾新光指出,美国的校车规模能达到60万辆左右,但是专业的校车生产企业只有4-5家,中国的校车行业如果想良性发展,校车生产企业应该控制在10家左右,同时,在校车采购上应采取招标制度,让厂家靠产品实力来竞标,形成良性竞争。
厂家 大企业赞中小企业批
对于此次《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校车生产企业反应不一。
厦门金龙客车品牌管理室主任罗剑表示,针对校车生产企业提高准入要求,能有助企业提升产品品质,让校车的安全性得到最大的保障。深圳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顾云则表示,单纯以生产规模、生产条件以及同类客车的生产业绩作为生产资质的考核标准,很可能会对校车行业形成垄断格局,如果这种情况出现,会影响校车的普及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