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车主徐先生问:我是一名新手,前几天开车时,不小心将一行人左脚大脚趾轧伤。交警判定我负全责。我领他上医院拍片检查,约定三天后复查。当时花费约800元由我垫付。我买的是全险,包括了不计免赔、第三者险等。我也向保险公司报过案了。但现在对方向我索要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2000元钱,我不知道这个钱是否合理,是应该我给他还是应该保险公司给他,他的误工费等如何计算给付,我个人是否需要另给付赔偿?
答:记者就此咨询了平安保险河南公司的张超,他说,如果徐先生的车险比较全,那这2000元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作为后续治疗费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误工费需要出具医院证明,明确需要休养多长时间,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确认该伤者是单位员工,再根据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核算赔付。交通费也可报销,由于住院,伙食费及病人陪伴护理费也可以报销。
治疗费在一万元以内由交强险赔付,但超出医保范围的治疗和药物(也就是乙类以上)支出要打八折,还有CT不能报销(自费的),与此次事故无关的药物不能报销。但精神赔偿之类的不在报销之列。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这2000元是作为双方私了的费用,那就不在保险赔付的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