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升召回制度威慑力
我国旧有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对缺陷产品汽车厂商不够严厉,这是目前业内反应最为强烈的情况,包括一些汽车厂商也这样认为。
我国现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2004年3月12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当时我国正式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据统计,从2004年开始实施汽车产品召回,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召回汽车321万多辆,这对保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当权益、提升汽车质量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对其他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摸索出一套经验。
然而,中国汽车市场从2004年产销首次双双突破500万辆,发展到2009年产销双超1300万辆,仅用5年时间就站到了全球汽车市场之巅,这种发展速度是汽车召回制度设计部门当初断然预料不到的。因此,站在当下考量《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威慑力,无论是受部门规章的行政处罚力度所限的最高3万元的罚款,还是召回管理的具体范围等,都需要及时全面升级,以适应全球最大汽车市场的地位,更有力地拉动汽车消费,并为中国汽车产业由大转强发挥更强的引导作用。
新制度考核汽车厂商竞争力
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中国去年已经以1300多万辆的销量成为全球最大市场,今年则有可能奔向1500万辆的规模,国内召回的案例越来越多,召回的车辆也越来越多。
在丰田召回事件将“召回话题”推向顶峰之时,政府也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完善召回制度的重要性。而召回制度升级后,随之而来的是对汽车厂商的新一轮考核。
上海通用汽车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颁布和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中国汽车工业的竞争水平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也将进一步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规范行业准入标准。
对应召回制度的升级,目前国内有些企业已开始实施相当于召回的做法,实施内容上应具备可操作性。
作为参与本次制度的修改与制定的汽车厂商,东风雪铁龙相关负责人表示很早就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在售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转变。实际上东风雪铁龙的服务模式是从法国雪铁龙那里学习过来的,法国雪铁龙的召回措施早就有了,只是召回模式与国内不同。
然而,目前中国车企仍有半数以上未实现过一次召回,而大规模的召回更是凤毛麟角。新的召回制度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无疑成为一次重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