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空气质量、减少空气中的悬浮微粒,法国将在8个城市的市中心试点实施“优先保障空气质量区域”,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机动车将禁止进入这些区域。
这项计划将于2012年7月开始实施,持续3年。试点的8个城市是巴黎、圣但尼、里昂、格勒诺布尔、克莱蒙费朗、波尔多、尼斯和普罗旺斯地区艾克斯市。
法国环境部长纳塔莉·科希丘什科-莫里泽6日在宣布这一计划时说,这8座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优先保障空气质量区域”的范围,禁止其中一种或多种污染最严重的机动车进入区域。违规机动车将被处以最高68欧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