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SZ)3月2日晚公告称,公司购汇不超过6.1亿港元用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申请已获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批准。
公告显示,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回购B股事宜的所有审批手续,将开始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6个月。回购B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3.76港元/股,折合3.08元人民币/股;回购数量最多不超过2.7亿股,即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58%和B股股份的25.14%。
长安汽车称,回购B股反映了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向市场传递公司内在价值信号,将起到稳定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的作用,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2011年12月21日,长安汽车临时股东大会决定自此次大会起半年内展开B股回购。此次回购将涉及不超过26985.9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约占长安B股总量的25.14%,每股回购价格不高于3.76港元,且回购价款总额不超过6.1亿港元,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58%。
之前,长安汽车董事长徐留平明确表示,B股回购是由于长安B股被严重低估,希望通过回购的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在上述回购完成后,回购的B股股份将被注销。
3月2日,长安汽车A股报收5.10元,上涨4.94%;B股报收3.12港元,同比增长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