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标准过低 近八成报废汽车流入黑市
二次污染危机四伏 强制性新标呼之欲出
近年来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引起广泛关注,由此带来的汽车回收利用领域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数据显示,作为世界汽车第一产销大国,我国2011年民用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亿辆,汽车报废量超过400万辆,预计2020年报废量将超过1400万辆。
随着汽车报废数量的增长,由此带来的环境资源问题日益严峻,并将严重制约中国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透露,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汽车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制定强制性的汽车回收利用标准和法规。
报废汽车不合规操作危害重重
过去3年国内汽车消费的爆发式增长,出乎很多人意料;2009年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车市场,并已正式步入汽车社会,但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任何一部关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完整规范,这也使得国内汽车在日益增多的报废汽车面前面临挑战。
随着大量汽车步入报废期,由此引发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难题、重金属污染高发问题和交通安全事故等频频发生,加强汽车回收利用管理变得十分迫切。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汽车报废后,如果不能及时拆解和回收,汽车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报废汽车在回收拆解、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等环节,由于缺少相关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也使得报废汽车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并给社会、环境和个人都造成了相应的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报废汽车本身带来的危害外,与欧美日等汽车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在汽车回收利用方面还有着明显的差距。
“我们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不少,但是在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促进回收利用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甚至我们的政策法规建设,我们的标准制度,以及我们的技术等等,这些方面都还刚刚起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强调,我国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和汽车报废回收利用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
过时政策难以满足现状
事实上,对于汽车报废带来的危害,我国并非没有关注,只是相关政策早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办法,标志着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2006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这是我国汽车回收利用领域的指导性文件,这份文件要求全面,但是相对较为宏观,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