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由钟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本市首例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经钟楼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时一兵拘役4个月。
法院查明,5月1日4时39分,时一兵醉酒后驾驶奇瑞牌小型越野车,沿怀德中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致2名行人受伤,时一兵下车查看后无故离开事故现场,后在怀德苑13幢附近被民警抓获。经市公安局鉴定,时一兵的血样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258.1mg/100ml,远高于80mg/100ml醉酒驾驶的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