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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飙车”可否列入文明行为立法

文章来源:深圳晶报     2012-07-06 08:56:44     编辑:一个人走  
导读: 7月1日,深圳晶报刊登的《能否治治公交和的士“飙车”?》一文引发市民关注。恰逢市民文明行为立法征集民意期,不少读者呼吁, “公交的士飙车”更要严管,能否将其列入须惩罚的“不文明行为”中。

7月1日,深圳晶报刊登的《能否治治公交和的士“飙车”?》一文引发市民关注。恰逢市民文明行为立法征集民意期,不少读者呼吁, “公交的士飙车”更要严管,能否将其列入须惩罚的“不文明行为”中。

“有些公交车司机根本不顾及乘客的反应,大家都还没有坐定,就踩油门,乘客都东倒西歪一片。”家住布吉白鸽笼的市民万先生直言不讳,称自己好几次要司机慢点开,可司机完全当做耳边风。“特别是一到晚上,有的公交车突然成了‘脱缰野马’,这可是要人命的事啊。”网友“栗子66”则直指的士“霸王车”。他说,为争抢客源,不少的士司机在车辆密集的时候还不忘抢道,只要有空子便钻过去。

能否将公交与的士的“治飙”行为列入不文明行为惩罚之列?市人大代表黄玲玲认为,虽然公交的士“飙车”只是速度比较快,不算真正的“飙车”,但这俨然已经成为了“马路公害”,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抢时间抢道而造成了。在她看来,的士与公交的这种“飙车”行为涉及到市民公共交通安全,属于一种交通文明,并且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要有所规范和制约。黄玲玲建议,应当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如果在处罚上有可行性,必定会提升城市文明。

深圳将率先通过立法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对何种不文明行为应进行处罚,首先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今日是首轮民意调查的截止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别主任表示,调查问卷中,还有一个选项为,“您认为还有什么不文明行为应当处罚?”别主任说,对于市民呼声较高的,如公交与的士的飙车行为,将进行深入调研,和综合各方面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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