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没有验车就交了定金,后来发现车子有质量问题想退换,经销商却不答应。昨日读者李先生对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想告诉消费者,买卖二手车一定要先验车后交钱。从李先生的遭遇,记者发现,二手车验车目前还没有权威机构。
事件
没验车就交了定金
2009年12月上旬,李先生在石家庄某二手车市场内,挑选了一辆二手车。谈定价格后,李先生要求去4S店验车,对方一口答应。
当天下午,双方去了一家4S店,但因为店里忙没有验成。在对方要求下,李先生交了1000元定金。第二天,验车后,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里程车型资料" href="http://data.auto.qq.com/car_serial/249/" target="_blank">里程(里程图片库" href="http://data.auto.qq.com/car_public/1/piclib.shtml?sid=249&tid=37" target="_blank">图库 里程车友论坛" href="http://bbs.auto.qq.com/b-1001024080" target="_blank">论坛)表显示的公里数是13000公里,但他们认为这车至少跑了40000公里。
李先生提出退款,可经销商要求李先生拿出书面报告。
“我找过4S店,人家说没有权利和义务出具证明,我拨打12315,对方说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车辆进行检验。但质量技术监督局说,这个证明汽车厂家出具才权威。”李先生说,不知厂家是否负责检验,即使检验恐怕检验费也不少,为了1000元定金不值得。
专家观点
可通过消协维护权益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孙常军认为,从《合同法》来看,买卖双方有了合同,交付了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则无权索要定金。具体到李先生的情况,是对二手车的性能、质量上存在争议,作为消费者的买方有对二手车性能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购买权,买方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延伸
新二手车合同将增加车况内容
李先生签的汽车转让合同,只有该车品牌、颜色、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内容,并没有比较详细的车况标注。“合同不完善,上面没有车况介绍,这样的合同对买方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河北姜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可说。
石家庄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执法一科副科长凌全利说,现在他们正在对《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新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对车况内容有了更详细的要求。“预计在1月10日前后,新制定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有望在二手车市场上推行。”凌全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