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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新规引热议 五大“软肋”待解 【3】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2011-10-13 08:48:44     编辑:贝尔  
导读: 爽约6年多的汽车“三包”再度启程。9月2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一时间,新规中的各项条款引发业界和消费者的热议。

  “软肋”三

  “严重故障”如何界定

  ■新规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两次修理,仍未排除故障,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等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车。

  【解读】在2004年的“汽车三包”草案修订时,曾经有一份关于故障界定标准的附件,但此次该标准却很模糊。颜景辉称,此次制定的草案在各方面都进行了量化,唯独对于“严重故障”的细化还不够,而且鉴定机构也没有指明。

  贾新光表示,其实故障标准列出之后,退换车可以变得很容易。消费者应当可以持两次的修车发票到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退换车辆,再由该部门致电厂家及经销商即可。

  消费者刘小姐认为,规定中对于产品质量问题的界定比较模糊,概念不清晰,究竟何为“严重”?

  由谁判定?都应该制订出标准。不然,发生了严重故障但不被承认,由厂家及经销商说了算,才是让消费者最担心的。

  【建议】贾新光及颜景辉都建议,故障等级应由质检总局及生产厂家之外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且应当将具体的故障分级标准列出来公示。

关键字:汽车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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